遭医保局公开问询,心脉医疗紧急发“澄清公告”,着重说了4点

一前一后,医保局连抛出4个问题,心脉医疗的“澄清公告”同样有4条。

8月19日,国家医保局向国内外周支架龙头心脉医疗发出公开问询函,针对其Castor胸主动脉覆膜支架及输送系统(Castor支架)的价格虚高问题展开调查。检索发现,这是国家医保局首次就具体企业具体产品价格发出公开问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一前一后,医保局连抛出4个问题,心脉医疗的“澄清公告”同样有4条。

医保局问询函,主要围绕价格与价差

720个字的问询函中,医保局讲清楚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首先是事件缘起自接收到群众信访,“我局连续收到群众信访,反映你公司Castor胸主动脉覆膜支架及输送系统价格虚高问题。”

其次是处理过程,“经初步核实并查询公开信息,你公司Castor支架(200mm长度)出厂价格为5万元左右,经代理商供应医疗机构的价格超12万元,初步约谈后你公司提出价格调整计划,但未改变价差显著超出必要范围等事实。”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以公开问询方式请心脉医疗对4个问题进行公开答复:

问题一:请详细说明Castor支架的出厂价格、终端价格,以及研发投入、生产制造、期间费用等各项价格构成情况。

问题二:请详细说明Castor支架近5年各年度销售量、销售金额,以及你公司作为生产研发企业的实际利润等情况。

问题三:请详细说明Castor支架出厂价格和终端价格之间价差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终端价格构成中所含全部销售费用的资金支出去向等情况。

问题四:请正面回应Castor支架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通过代理商抬高挂网价格、实施不正当营销行为,进而增加患者和医保基金负担等问题。

除罗列问题之外,医保局也同步在问询函中,给心脉医疗“留了作业”。

首先,8月26日前,向医保局提交针对上述问题的书面说明,并承诺对答复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价格调整意向可一并说明。

其次,心脉医疗需对外披露说明材料的全部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行评议。

后续,国家医保局将按照医药价格风险处置机制,视情况就规范价格行为正式约谈心脉医疗,必要时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实施信用评级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心脉医疗“澄清公告”,欲言又止说了4点

心脉医疗虽还未对外披露医保局要求的说明材料,但在8月19晚间,紧急发布了“澄清公告”。从公告的内容来看,主要是为了“稳定”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情绪。

首先是高度重视:公司及董事会对此高度关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对该事项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

其次是澄清4点内容。

第一条,公司一直合法经营,关注产品定价合理性及患者利益。

第二条,亮明态度:愿意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进一步主动进行价格调整。前后语境连起来,表述的内容逻辑是,上半年与你们沟通时我们就已表态,承诺降价及初步降幅,且已经表态未来愿意在集采规则范围内进一步降价。

第三条,强调Castor支架这一产品的创新含金量,同时声明公司一直都很重视研发创新投入:

需要补充的背景是,“国家科技技术进步奖”是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五大奖项之一,即使是二等奖在业界的含金量也很高。评选条件严格,会审核创新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关键作用;评选流程复杂;成果价值要求也高(要求技术领先,具备实际应用价值,还能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市场应用)。

虽然心脉医疗公告中未以及研发投入具体数额,根据2023年年报显示,心脉医疗心脉医疗研发投入合计2.6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1.94%,处于行业“中规中矩”水平。

第四条:摆出国际化成绩,让投资者放心:我的出海工作做的还是不错的,可抵御集采降价的风险。

医保局与心脉医疗这两天的“一来一往”,形式感已经拉满。

虽然此次公开问询后,对心脉医疗的业绩带来哪些实质性的影响,仍需要通过数据来测算,但诚实的股价已经开盘急跌,8月20日心脉医疗股价跌幅为13%。

不过,产业界能看出来的是,从医保支付,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推进落地,基金监管飞行检查,药品集采进入扩面提质的新阶段,从“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到探索新上市化药首发价格新规,建立药品在不同生命周期下的分阶段价格管理机制,再到对有价格虚高风险的医疗器械公开亮“明牌”,国家医保局管理价格的工具与方法,愈发严苛与深入,也愈发精细化了。

更值得产业界深思的是,医保局“广开言路”,从“群众信访”中获得线索的途径,又“棋高了一筹”。

另外,8月20日,一份国家医保局《关于通报胸主动脉覆膜支架价格风险处置结果的函》在药械圈流出,文件显示,目前共有11家国内外企业结合出厂价格和竞争格局等因素,主动重新制定价格,各省相关部门需在8月22日前调整上述产品的挂网价格。

文件还提到,近期国家医保局连续收到群众信访反映胸主动脉覆膜支架异常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国家医保局直接约谈相关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企业,并指导北京、上海、浙江、湖南等4个产地省医保局对其他属地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企业胸主动脉覆膜支架价格风险进行处置,督促合理调整挂网价格,防止中间流通环节的过高加价既没有直接形成生产研发企业实际利润,又加重群众就医负担。

针对心脉医疗事件及胸主动脉覆膜支架价格风险处置后续,E药经理人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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