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三中《决定》里的惊喜

本文来自格隆汇专栏:天风宏观宋雪涛;作者:宋雪涛 张伟

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围绕着提升全要素生产率、降低系统风险这两大主题,给出务实的解决方案。

7月21日,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全文发布。分十五个部分和六十条措施,涉及改革的方方面面,《决定》全文披露了比《公报》和新闻发布会更多的细节。

民营经济,主要强调制度公平和放开准入。

《决定》全文中,保留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与二十大报告保持一致,资源配置仍然要通过供求关系、价格机制等市场化方式来完成。

《决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旨在打造制度公平,促进公有经济与非公经济站在同等外部条件下竞争。

《决定》指出“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呼应了总书记2021年提出的“有力有序推进创新攻关的‘揭榜挂帅’体制机制”。

国企改革,核心是效率,垄断要更有效率的垄断,竞争要更有效率的竞争。

《决定》要求“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与之相呼应的是“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决定》要求“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决定》要求“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定量化考核国有企业的做优做大做强。

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可以通过“居住证登记制度”实现市民化转型,获得基本城市公共服务,“户籍制度”逐渐淡化

《决定》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宅基地制度改革,宅基地交易退出的口子可能逐渐放开。

《‍决定》要求“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关键是土地制度改革,土地要素流动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实现“地随人走”,保证优势地区获得更多土地。

《决定》要求“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健全同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

土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进了一步,国家可以集中开垦耕地给一些优势地区松绑红线,地区之间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建设用地指标。

《决定》提出“探索国家集中垦造耕地定向用于特定项目和地区落实占补平衡机制。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央地财权调整,地方增加财权,中央再加大转移支付。

《决定》提出“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和下划地方”,部分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权限也将下放至地方。

《决定》提出“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

央地事权调整,地方减少事权,中央增加事权。

《决定》提出“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中央财政事权原则上通过中央本级安排支出,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

重塑地方政府激励约束机制,各种地区性补贴行为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决定》明确提到“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开展各类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

依托政府信用获取的收入也要纳入预算管理。

《决定》要求“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对城投负债的管理将进一步加强、规范。

《决定》还提到了专项债的支持范围以及资本金使用领域、使用规模、使用比例将进一步扩大。

房地产的整体改革思路没变,房地产税短期难落地。

《决定》强调“租购并举”和“保障房满足刚需、支持多样化改善”的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明确“将限购、普宅认定等地产调控权限下放至城市层级”。

《决定》对房地产税的要求是“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相比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更加温和,房地产税仍以谨慎推进为主,落地时间取决于房地产市场的景气程度何时恢复。

总的来说,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围绕着提升全要素生产率、降低系统风险这两大主题,给出务实的解决方案。改革内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能超出了市场此前的预期,预计对市场的风险偏好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提振。

风险提示

对政策的理解可能不够全面;政策的节奏或受内部外部经济形势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注:本文为法律2024年7月22日研报《提升效率、降低风险的改革之路》,分析师:宋雪涛、S1110517090003张伟S11105220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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