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北京证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实施《北京辖区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主体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通报。
根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为建立监管与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提升监管部门对行业风险的识别能力,打通监管部门引导、服务行业机构的路径,北京证监局借鉴持牌机构主体监管工作有益经验,启动北京辖区证券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主体监管工作试点。
首批试点名单包含股票多头、量化、债券类等20家证券私募基金管理人,淡水泉、仁桥、汉和、磐泽、九坤、乾象、卓识、聚宽、天算、信弘天禾、乐瑞、明毅等机构在列。
具体来看,此次主体监管工作主要包含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和强化监管激励两个方面。
按照相关方案要求,试点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定期向北京证监局指定邮箱报送《管理人档案表》《基金产品情况表》;公司及主要股东、关联方发生负面舆情、重大诉讼或涉众投诉、重大控制权变动等情形,应及时向北京证监局指定邮箱提交书面报告或《重大事项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