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第四大钨矿公司佳鑫国际递表港交所,江西铜业持股超40%

向银行贷了17亿港元

格隆汇获悉,近日港交所网站显示,佳鑫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佳鑫国际”)递表港交所,这是公司第二次递交上市申请,保荐人为中金公司。

佳鑫国际是扎根于哈萨克斯坦的钨矿公司,专注于开发旗下的巴库塔钨矿项目。

据招股书,巴库塔钨矿是全球第四大WO3矿产资源量钨矿(包括露天钨矿及地下钨矿),在单一钨矿中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设计钨矿产能。

此次发行前,公司由恒兆(一家由刘子嘉先生全资拥有的公司)及江西铜业香港(一家由江西铜业全资拥有的公司)分别拥有43.35%及41.65%的权益,中国铁建通过中铁建国投(香港)、中土香港分别持股10%和5%。

公司股权结构,来源招股书


贷款17亿港元,预计2025年开始商业化生产

据招股书,佳鑫国际主要专注于筹备巴库塔钨矿项目的商业生产,该矿厂是2015年通过收购而来,原本预计不迟于2022年开采,但是受COVID-19疫情影响延误至今。

2024年7月前矿山基础设施及加工厂的建设已大致完成,预计将于2025年第一季度开始商业化生产,2025年的目标采矿能力是330万吨钨矿石。

目前佳鑫国际仅有巴库塔钨矿一个矿场,近期的收入取决于该矿场。由于巴库塔钨矿项目尚处于勘探及开发阶段,所以公司报告期并无确认任何收入。

此外,公司于往绩记录期产生重大行政开支,主要包括与开发巴库塔钨矿项目相关的员工福利开支。于2022年,公司还录得重大外汇亏损,主要是由于人民币兑港元贬值,还有来自银行借款及应付股东款项的利息开支。因此,公司于往绩记录期录得亏损净额。

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分别(简称“报告期”)产生亏损净额2611.7万港元、9445.0万港元、8012.9万港元及6496.9万港元,同期经营现金流出净额3122.3万港元、4750.7万港元、6271.8万港元及2778.8万港元。

自2020年起,佳鑫国际主要依赖银行贷款支持巴库塔钨矿项目的建设开发,并由此产生利息开支。2020年9月,公司与一家商业银行订立融资协议,以取得最高1.88亿欧元的无抵押银行贷款融资,相当于向银行贷了17亿港元(2020年9月30日汇率);报告期内分别产生利息开支约110万港元、2920万港元、4020万港元及3790万港元。

佳鑫国际财务概况,来源:招股说明书


钨矿储量全球第四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巴库塔钨矿是全球最大型三氧化钨(WO3)矿产资源储量露天钨矿,也是全球第四大WO3矿产资源量钨矿,在单一钨矿中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设计钨矿产能。

巴库塔钨矿位于阿拉木图州Yenbekshikazakh区,可从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和连接哈萨克斯坦与中国的霍尔果斯口岸经国道前往。此外,连接霍尔果斯与阿拉木图的铁路位于巴库塔钨矿以北约20公里处,预计在开始商业生产后,产品能顺利运输。

巴库塔钨矿地理位置,来源招股书

据招股书,截至2024年6月30日,巴库塔钨矿的估计矿产资源量约为1.104亿吨含0.211% WO3的矿石(相当于23.32万吨WO3),包括9850万吨控制资源量(0.209% WO3)及1190万吨推断资源量(0.228% WO3,截至同日,根据《JORC规则》指引,巴库塔钨矿拥有的可信矿石储量为7080万吨矿石,平均品位为0.205% WO3,相当于14.54万吨WO3)。

不过目前钨资源及储量数据为估算,可能不准确,基于上述估算预测的未来产量、营业额及资本开支可能与实际数字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与哈萨克斯坦相关主管机关订立的底土使用合约,佳鑫国际持有巴库塔钨矿的独家采矿权(勘探及开采钨矿石的权利)。

采矿合约列明的采矿区域为1.16平方公里,允许在地表以下开采最大深度300米,期限为2015年6月2日至2040年6月2日,为期25年。

全球钨矿资源分布不均,大部分钨储量位于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地区。多数超大型矿床位于重要的成矿带,2023年全球前五大钨矿分别为中国的大湖塘钨矿、柿竹园钨矿,英国的Hemerdon钨矿,哈萨克斯坦的巴库塔钨矿和加拿大的Sisson钨矿。

全球主要矿厂排名,来源招股书

钨储量相对稳定。全球钨储量由2018年的330万吨增加至2023年的440万吨,复合年增长率为5.9%。随着世界各国稳步勘探各类钨矿,预期全球钨储量将于2028年达到540万吨,2022年至2027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2%。

2023年,中国是钨储量第一大国,占全球钨储量逾50%。中国的储量于2018年至2023年出现波动,于2023年的储量为230万吨。未来,预期中国钨储量将出现轻微增长,于2028年达到280万吨,2023年至2028年复合年增长率为4.0%。

全球及中国钨储量,来源招股书

据招股书,公司潜在风险中最核心的一点在于,底土使用合约可能会被相关主管部门单方面终止的风险。

底土使用合约规定,如果有至少两次违反底土使用合约或相关项目文件的情况,且佳鑫国际的附属公司ZV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纠正,哈萨克斯坦的主管部门可以单方面终止底土使用合约。

如果佳鑫国际未来因违反底土使用合约而被相关主管部门终止,公司将失去巴库塔钨矿的采矿权,而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采矿业本身存在高风险,如果未来发生事故,公司营运可能会中断,甚至可能无法将巴库塔钨矿项目全面投入商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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