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首例!上交所对IPO发行人开出5年内不接受申请文件罚单

本文来自:上交所

思尔芯通过虚构销售交易、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6月11日,上交所对IPO发行人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开出纪律处分,5年内不接受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据了解,这是注册制以来交易所首单对IPO发行人处以5年内不接受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经查明,2021年8月24日,上交所受理了思尔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

因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于2022年7月27日决定终止审核。

思尔芯通过虚构销售交易、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思尔芯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 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处罚上,上交所对思尔芯予以5年内不接受发行人 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对黄学良、ToshioNakama、 林铠鹏、熊世坤、黎雄应、杨录予以公开认定3年内不适合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

对黄学良予以1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处罚文件原文请看👇👇

查看PDF
格隆汇声明:文中观点均来自原作者,不代表格隆汇观点及立场。特别提醒,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相关阅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