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研究】IPO专题:估值方法简述及其在新经济企业估值中的应用

目前公司价值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内含价值法、相对价值法及资产价值法。

机构:国泰君安

摘要:目前公司价值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内含价值法、相对价值法及资产价值法。

1)内含价值法评估的是公司自身能够长期持续创造利润的核心业务的当期价值,主要体现在DCF的三种模型上;

2)相对价值法的本质在于借鉴可比公司的价格乘数平均值对公司进行估值,实际应用中有PE、PB、PEG、PS、EV/EBITDA等估值模型;

3)资产价值法主要以成本法对公司的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进行合理评估,是最保守的估值方法。

从近三年港股IPO的市场定价可以发现,询价机构对于周期、消费、金融、TMT四类企业的估值态度很明确:周期、金融类股票其平均首发市盈率较低,部分行业(如商业银行、电力公用事业)贴近净资产发行;消费类股票平均首发市盈率较前两者高,但也在20-35倍之间;而TMT行业中半导体产品与设备平均市盈率高达82倍。我们认为对于传统行业而言,金融类、周期类公司多采用以PB为主的相对估值法,消费类公司未来现金流稳定可采用DCF进行估值,也可采用PE、PEG、EV/EBITDA等相对估值法进行估值。

对于以TMT、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为主的商业模式仍在探索之中、预期短期内难以实现盈利的互联网企业,我们主张采用定量估值,主要参考改良后的梅特卡夫法则,定量分估值的本质是采用内涵估值法的估值思维,着眼于企业核心业务未来的盈利能力;而以电子商务为主的相对成熟的互联网企业,根据其核心指标的差异,则更适用于相对估值法衍生而来的P/GMV等模型。

风险提示:科创板推进不及预期,放开市场定价初期IPO估值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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