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15日丨振芯科技(300101.SZ)公布,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腾电子集团”)解散纠纷一案近日已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重审二审判决,判决驳回莫晓宇、谢俊、徐进、柏杰关于解散国腾电子集团的诉讼请求,国腾电子集团预计在短时间内无法解散,其将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继续存续。鉴于持有国腾电子集团51%股权的股东何燕通过对国腾电子集团的控制,能够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对振芯科技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上市公司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何燕作为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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