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31日丨江丰电子(300666.SZ)公布,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姚力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江丰电子股份的承诺函》,自2024年12月31日起6个月内(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6,765,724股,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自2024年12月31日起6个月内(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通过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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