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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新能源(01121.HK)签订意向书及EPC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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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2月9日丨金阳新能源(01121.HK)公告,公司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尚义县金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已就其于中国河北省张家口尚义县建设一个新异质结高效200,000千瓦光伏太阳能电池电站项目订立若干协议。集团获分配权利以根据中国适用法律开发该项目,而目标公司已成立以承担该项目。

目标公司已就该项目订立一份工程、采购及建设合同。合同金额约人民币9亿元。

公司与目标公司已就出售公司于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买方就转让目标公司100%股权应付的总代价估计约为人民币1,000,000元。

集团将会协助兴建目标公司的200,000千瓦发电站其中包括提供光伏产品。董事会相信,订立意向书及EPC合同将为集团光伏产品开辟新销售途径,从而提升集团的未来收入。此外,该项目为集团首次与中国国内大型发电企业合作。除了针对家用市场的现有海外柔性组件及太阳能遮阳棚等集团产品外,公司作为光伏设备主要供应商将利用这个基础推广集团的混合钝化背接触太阳能组件产品在中国以及国际的集中式电站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