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件详情

浙江正特(001238.SZ):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2024年12月09日 17时42分 27,248

格隆汇12月9日丨浙江正特(001238.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58号)。

警示函指出,公司在2024年半年报部分会计处理存在差错,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陈永辉、财务总监叶科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陈永辉、叶科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