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25日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HK)公告,(i)由于工作调整,李云超女士不再担任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4年11月25日起生效;及(ii)祁东明先生将获委任为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4年11月25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