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4日丨瑞诚中国传媒(01640.HK)公告,于2024年11月4日,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公司建议提呈发售以认购,配售代理须促使不少于六(6)名承配人认购本金总额最多为3亿港元的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附带权利按初步换股价每股股份2.60港元(较股份于11月4日收市价每股2.56港元溢价约1.56%)获转换为换股股份。
于可换股债券获悉数转换后,承配人将获配发及发行最多1.15亿股换股股份,相当于现有已发行股本约20.60%及经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17.08%。
就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而言,(i)约210百万港元拟用于发展3C产品贸易业务,其中(a)150百万港元将获分配作海外扩充;及(b)60百万港元获分配用于中国的现有业务;(ii)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约60百万港元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iii)有关所得款项净额的余额约29.66百万港元拟用于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包括集团的员工成本、租金费用及其他办公开支。
董事会认为,配售事项为集团提供更高的流动性,使集团可透过减少银行借款金额及其相应融资成本加强其财务状况,从而降低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此外,可动用资金增加使集团可扩大及发展其3C产品交易业务,而随着集团业务多元化,该业务为集团的发展重点之一。董事会亦认为,配售事项为集团的资本管理提供灵活性,因为发行可换股债券将不会对现有股东的股权造成即时摊薄影响,以及倘换股权获行使,则公司将获提供机会透过引入新投资者而扩大及多元化其股东基础。
董事会建议于即将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将公司的英文名称由「Ruicheng (China) Media GroupLimited」更改为「Qian Xun Technology Limited」,并将公司的中文双重外文名称由「瑞诚(中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更改为「千循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