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31日丨阳光股份(000608.SZ)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纳新业")拟与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百纳")签署《装修补偿合同》。
2012年6月京基百纳与深圳市沙井沙头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沙头公司")、深圳市嘉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思公司",沙头公司、嘉思公司以下合称为"业主")签订租赁合同,京基百纳承租业主开发的商业广场项目,租赁期限自2013年12月1日至2033年11月30日,租赁期满后,业主确保京基百纳再续租5年。京基百纳承租后即投入资金对该商业广场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开办"沙井京基百纳广场"项目(下称"标的项目"),目前正在正常、合法运营。现业主拟同意由百纳新业接替京基百纳成为该商业广场项目承租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L40)。
因京基百纳承租后即投入装修装潢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统称"装修")资金合计人民币317,491,134.40元,按租赁合同期限摊销折旧,截至2024年7月31日已摊销人民币196,730,749.39元,余额人民币120,760,385.01元尚待摊销。经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本次拟承租项目运营和管理所涉改造和装修的市场价值总价为人民币114,515,056元。现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百纳新业向京基百纳补偿装修投入9,700万元,三年内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