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件详情

上市委员会谴责鼎和矿业(00705.HK)及多名董事

2019年12月20日 18时27分

格隆汇12月20日丨鼎和矿业(00705.HK)发布公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谴责该公司未能向联交所提供调查所需资料及文件,违反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12A(2)条;并谴责王松岭先生,该公司现任执行董事及主席;范海娟女士,该公司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刘法先生,该公司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未有尽力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巿规则》及未有配合上市部的调查,违反其以《上市规则》附录五B表格所载形式向联交所作出的声明及承诺所述的董事责任。

上市委员会经考虑上市部、该公司及相关董事的书面或口头陈述后,作出以下裁定:该公司没有向上市部作出回覆以配合其调查,违反了《上市规则》第2.12A(2)条所述责任;相关董事没有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巿规则》,并且在没有合理解释下未有配合联交所的调查,违反了《上市规则》附录五B所述董事责任;及该公司和相关董事即使已知悉上市部调查一事,但仍选择不回覆该等信函,也不申请延期回覆。因此,相关董事被视作故意违反其在《上市规则》下的责任,属于严重违规,也导致调查无法进行。

经裁定上述违规事项后,上市委员会决定:谴责该公司违反《上市规则》第2.12A(2)条;及谴责相关董事违反《上市规则》附录五B所述的责任。上市委员会进一步:指令该公司/董事会在上市委员会就本个案作出裁决后一周内回覆询问函;及根据《上市规则》第2A.09(7)条,声明联交所认为相关董事继续留任将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据悉,上市委员会于2019年10月30日就该公司及相关董事的行为是否符合《上市规则》及其附录五B所载责任进行聆讯。

相关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