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鼻祖”借尸还魂闹剧暴露出A股制度性缺失

对于A股市场来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更迭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来源:皮海洲

对于A股市场来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更迭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不过,近日,东方金钰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宜,却受到市场的极大关注,甚至就连上交所也都发来了问询函,这也使得这件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宜更加令人瞩目。

作为东方金钰的控股股东,曾经也是云南首富的赵宁来说,试图转让自己所持有的东方金钰的股权,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当下的东方金钰,已经是名符其实的烂公司。公司2018年预计亏损达到9亿元-11亿元。2019年初又历经债务危机、股价暴跌、市值缩水、被立案调查、重组失败等,公司发展陷入多重困境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控股股东赵宁试图从东方金钰抽身出来,这种心情无疑是迫切的。

但谁愿意接手这个烫手山芋呢?这个接盘者不是别人,而是以造假闻名市场的蓝田股份的母公司中国蓝田。而中国蓝田的法人代表也就是当年蓝田股份的法人代表瞿兆玉。根据2月1日东方金钰发布的公告,公司实控人赵宁、王瑛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100%股份转让给中国蓝田总公司。转让完成后,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东方金钰31.42%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赵宁变更为中国蓝田总公司。这也意味着A股市场当年的“造假鼻祖”通过接手东方金钰控股股东的股权,将上演了一曲“借尸还魂”的好戏。

这就难怪东方金钰控股股东的股权转让公告发布后,舆论一片哗然。甚至有市场人士呼吁:中国蓝田欲借壳东方金钰上市,A股不应放行。就连上交所在向东方金钰下发的问询函中,也要求东方金钰说明中国蓝田与农业农村部的关系、瞿兆玉与中国蓝田和蓝田股份的关系等。连串问询即落脚在:瞿兆玉是否存在被列为失信人或其他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中国蓝田是否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而面对市场上的种种质疑以及上交所的问询,2月12日晚,东方金钰发布公告称,中国蓝田未就其身份、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的合法合规性提供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宁审慎讨论决定,暂时终止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而中国蓝田法定代表人瞿兆玉也表示,收购事项是“假的!我没签字,没授权,没有参与那个工作会议。”以至中国蓝田接盘东方金钰成为一场“闹剧”。

这场“闹剧”所暴露出来的,是A股市场的制度性缺失。它至少暴露出了这样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金蝉脱壳问题,也即大股东持股的减持与转让问题。企业成功上市,上市公司就成了大股东的提款机。这其中就包括大股东持股的减持与转让等套现行为。而在这个问题上,现行的A股制度明显存在严重的弊端。那就是上市公司哪怕业绩变脸,哪怕就是沦为成了东方金钰这样的问题公司,大股东持股的减持与转让丝毫都不受到影响。对于大股东来说,这是一种风险的转移。

二是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资质缺少严格的考核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资质进行严格的考核显然是有必要的。尤其是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谁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控股股东,这不能只是股权转让双方的事情,作为监管部门更要对上市公司准控股股东的资质严格把关。如中国蓝田与瞿兆玉在蓝田股份造假事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样的主体显然是很难让市场放心,很难让投资者放心的。其作为控股股东的资质应受到严格的审核,并最终将其堵在A股市场的大门之外。但遗憾的是,A股市场并没有这种严格的资质考核措施。

三是A股市场对造假者惩处不力。应该说,蓝田股份的造假事件在当时的影响是相当恶劣的。而作为最主要的涉案者,蓝田股份的法人代表瞿兆玉却并没有遭到终身市场禁入的处罚,这显然是A股市场对造假者惩处不力的重要表现。如果被终身市场禁入的话,也就不会有中国蓝田接手东方金钰的“闹剧”上演了。

格隆汇声明:文中观点均来自原作者,不代表格隆汇观点及立场。特别提醒,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相关阅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