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23日丨美丽中国控股(00706.HK)宣布,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收到由法律顾问代表认购人发出之法定要求偿债书,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7(4)(a)条,要求公司支付金额约2.00亿港元,即公司向认购人发行NS可换股债券之未偿还本金,连同利息及其应计内部回报。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于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之日起21日内偿还债务,否则认购人可能对公司提出一项清盘呈请。
公司现正就法定要求偿债书下的指称债务寻求法律意见。同时,公司将与认购人协商债务重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