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30日丨*ST汉马(600375.SH)公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简称“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福马零部件”)、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芜湖福马”)分别收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皖05破10号之二、(2024)皖05破6号之六、(2024)皖05破5号之六、(2024)皖05破4号之六、(2024)皖05破3号之六、(2024)皖05破1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马鞍山中院裁定确认汉马科技及上述五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汉马科技及上述五家子公司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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