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7日丨中国玻璃(03300.HK)发布公告,于2024年12月17日,东台中玻与出租人订立东台中玻融资租赁安排(包括首份融资租赁安排及第二份融资租赁安排),据此,出租人已同意(其中包括)(i)以总代价人民币100,000,000元向东台中玻购买租赁资产,及(ii)将租赁资产租回予东台中玻,为期二十四(24)个月,租赁付款总额约为人民币105,000,000元,其应由东台中玻分八(8)期支付予出租人。
首批租赁资产指首份融资租赁安排项下东台中玻的玻璃生产线所用的若干机器及设备。第二批租赁资产指第二份融资租赁安排项下东台中玻的玻璃生产线所用的若干机器及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