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7日丨金利来集团(00533.HK)公告,于2024年12月2日,要约人广朗有限公司要求董事会向计划股东提呈建议,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计划安排方式将公司私有化。
根据计划注销及剔除的每股计划股份的注销价现金1.5232港元,较:(i)股份于最后交易日2024年11月21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1.22港元溢价约24.85%;(ii)股份于最后完整交易日2024年11月20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89港元溢价约71.15%。
于计划生效后,所有计划股份将予以注销及剔除,计划股份的股票此后将不再具有所有权文件或凭证的效力。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2)条的规定,申请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于生效日期后生效。
要约人为一间为实施建议而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于公告日期,其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为曾智明先生。曾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曾先生亦为要约人的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
于公告日期,要约人拟让集团继续经营其现有业务,且要约人无意于计划生效后对业务作出任何重大变更及╱或出售或重新部署集团资产或因建议的实施而对公司的管理或集团雇员的雇用作出任何重大变更。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4年12月18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