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13日丨东方盛虹(000301.SZ)公布,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盛虹科技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盛虹石化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盛虹苏州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盛虹科技、盛虹石化、盛虹苏州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2.85%,其中:盛虹科技持股比例为41.87%,盛虹石化持股比例为15.92%,盛虹苏州持股比例为5.06%。盛虹科技、盛虹石化、盛虹苏州合计持股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本次增持计划属于继续增加盛虹科技、盛虹石化、盛虹苏州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且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于近日向盛虹科技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盛虹科技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11.20亿元的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支持,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于近日向盛虹石化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盛虹石化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8.40亿元的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支持,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于近日向盛虹苏州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盛虹苏州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8.40亿元的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支持,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