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11日丨冠城钟表珠宝(00256.HK)宣布以下变更,自2024年11月11日起生效:
1.方志华已辞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
2.方志华不再担任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的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第16部所规定的获授权代表;
3.方志华已辞任公司若干附属公司(富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外)的董事;
4.何淑娴已获委任为公司公司秘书;及
5.何淑娴已获委任为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的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第16部所规定的获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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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1月11日丨冠城钟表珠宝(00256.HK)宣布以下变更,自2024年11月11日起生效:
1.方志华已辞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
2.方志华不再担任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的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第16部所规定的获授权代表;
3.方志华已辞任公司若干附属公司(富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外)的董事;
4.何淑娴已获委任为公司公司秘书;及
5.何淑娴已获委任为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的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第16部所规定的获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