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8日丨东吴证券(601555.SH)公布,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中国证监会查明,东吴证券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主承销)服务,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对贸易业务内控流程审慎核查、走访流于形式。张琦、王新为签字保荐代表人。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东吴证券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在保荐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对在地林下参重大采购合同进行审慎核查、未对发行对象履行认购义务能力审慎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未对在地林下参采购事项审慎核查。蒋序全、李佳佳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含持续督导期)。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1.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396.23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6,981.13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000元,并处以4,136,000元罚款;2.对张琦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3.对王新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4.对蒋序全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5.对李佳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