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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600598.SH):公司已向法院提起相关案件再审申请,法院已接收再审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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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9月29日丨北大荒(600598.SH)公布澄清公告公司关注到,近期网络上出现了关于公司及其他人员等被恢复执行1.27亿的消息,该报道被部分新闻媒体转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公司特此做出澄清说明如下:此案件为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鑫正公司”)与汉枫缓释肥料有限公司贷款纠纷案件。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作出(2016)黑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北大荒汉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鑫正公司依据上述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北大荒汉枫无可供执行财产,公司作为曾经的北大荒汉枫参股股东,鑫正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公司于2022年9月5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黑01执异620号《执行裁定书》,公司与尚志市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共同在未出资4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目前,公司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本案再审申请,法院已接收公司再审申请材料。

本案系公司曾作为参股股东,就未出资400万元范围内,与其现任股东尚志市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涉案金额预计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较小,且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所以之前公司未进行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执行文件,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