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22日丨粤丰环保(01381.HK)公告,要约人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联合宣布,于2024年7月22日,要约人要求董事会在满足先决条件的前提下,就建议根据公司法第86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对公司进行私有化向计划股东提出建议。
提出建议须待先决条件获达成。建议(倘提出)和计划将仅在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倘适用)后方会生效,并且对本公司及全体计划股东具有约束力。倘建议获批并实施,根据计划,所有计划股份将于生效日期注销,作为代价,各计划股东将就于记录日期持有每股计划股份以现金方式向要约人收取注销价格4.90港元(减去股息调整(如有))。每股计划股份的注销价格4.90港元较股份按规则3.7公告刊发前的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4.06港元溢价约20.69%。
待计划生效后,所有计划股份将被注销,此后,有关计划股份的股票将不再具有股权文件或股权凭证的效力。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条向联交所申请撤回股份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撤回于生效日期后立即生效。
要约人已就建议委聘中信证券为其独家财务顾问。公司已就建议委聘农银国际融资为其独家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将获委聘(经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就建议、计划、存续安排、土地出售事项、智慧停车出售事项、写字楼出售事项及购股权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
有关土地出售事项、智慧停车出售事项及写字楼出售事项关连交易及特别交易。
于2024年7月22日,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粤丰科维")(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臻达订立买卖协议,据此,粤丰科维有条件地同意出售,而臻达有条件地同意购买一家将于中国注册成立并为粤丰科维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全部股权,总代价约为人民币135.0百万元。粤丰科维附属公司将持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建筑物。
于2024年7月22日,公司与臻达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出售,而臻达有条件同意购买粤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的全部股权,总代价约为30.0百万港元。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拥有粤丰科技有限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权益。粤丰科技有限公司透过其附属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提供智慧停车解决方案的业务。
于2024年7月22日,亿丰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臻达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亿丰发展有限公司有条件同意出售,而臻达有条件同意购买KK VII(BVI) Limited及KK VIII(BVI) Limited(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各自的全部股权及股东贷款,总代价约为165.0百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