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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002114.SZ):收到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涉及罚款14.1万元

07-19 18:10 10,258

格隆汇7月19日丨罗平锌电(002114.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曲环罚字〔2024〕8-9号)。2024年3月28日17:47,公司硫酸厂沸腾焙烧及烟气制酸尾气处理系统因碱液循环喷淋泵跳闸停运,导致沸腾焙烧及烟气制酸共用烟气排口二氧化硫超标排放,沸腾焙烧及烟气制酸共用烟气排口自动监控系统显示,在2024年3月28日18:00至3月29日凌晨1:00期间二氧化硫实测浓度值超过《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400mg/m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4.1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次行政处罚将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1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