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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06198.HK)与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分别订立资产购买协议 建议重组总对价9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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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7月12日丨青岛港(06198.HK)公告,由于建议重组涉及的原标的资产范围发生调整,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与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分别订立资产购买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地同意收购标的资产,并通过向日照港集团及烟台港集团支付现金或发行对价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建议重组总对价为人民币944,033.11万元。各资产购买协议相互独立。于同日,公司分别与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订立补偿协议,据此,日照港集团及烟台港集团同意就标的资产提供业绩承诺及进行补偿(如需)。

除建议重组外,董事会已批准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新A股以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该金额不超过建议重组最终对价的100%(即人民币944,033.11万元),且拟发行的新A股数量不超过建议重组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0%。

标的资产指日照港集团持有的油品公司100%股权及日照实华50.00%股权,及烟台港集团持有的联合管道53.88%股权及港源管道51.00%股权。

建议重组前,集团主要从事集装箱、干散杂货、油品等各类货物的装卸及港口配套服务。集团经营的青岛港口是世界第四大沿海港口,西太平洋重要的国际贸易枢纽,中国北方最大的外贸口岸。通过建议重组,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现有的优质油品码头资产将注入集团,集团将实现对山东省优质油品码头的一体化整合,促进主业规模化、集约化、协同化发展。

建议重组有利于增强集团的综合竞争实力,提升集团企业价值。建议重组完成后,标的资产将注入集团,有利于减少集团与山东港口集团的同业竞争,提升集团港口整体业务能力。

鉴于建议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A股已于2024年7月10日开市起暂停交易。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自2024年7月15日开市起恢复A股于上交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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