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8日丨ST步森(002569.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方维同创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并出具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东方恒正出具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方维同创于2024年06月14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1,333,760股流通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2024)津执恢7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等股份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归方维同创所有。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7月4日过户登记至方维同创名下。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方维同创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前,东方恒正为步森股份控股股东,王雅珠女士为步森股份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后,东方恒正失去步森股份控股股东地位,方维同创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333,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1%,成为步森股份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上市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方维同创,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宝鸡财华智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宝鸡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