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20日丨创业环保(600874.SH)公布,天津四厂提标改造后已全部达标运行满两年,按照补充协议(三)“3.临时污水处理综合服务费终止时间,津沽污水处理厂、北辰污水处理厂、东郊污水处理厂及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全部达标运行满两年后,由市水务局牵头再次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进行审计测算,该测算价格经确认后开始执行,临时服务费价格自动终止”约定,应再次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进行调整,并经双方确认后开始执行新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临时污水处理综合服务费单价自动终止;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老厂)临时应急项目同时执行新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目前,天津市水务局已组织完成对污水处理综合服务费价格重新审计测算,暂行测算结果为2.13元/立方米,并与相关主管部门达成一致意见。
为规范天津四厂暂行污水处理综合服务指导单价及服务费核拔支付等事项,经过协商,本公司与天津市水务局拟签订《天津市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水价调整工作备忘录》。自2024年1月1日起,津沽污水处理厂、北辰污水处理厂、东郊污水处理厂及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暂定执行2.13元/立方米污水处理综合服务费单价,原2.32元/立方米临时污水处理综合服务费单价自动终止,此前已经执行的临时综合服务费价格不再做追溯调整。因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老厂)现仍需达标运行,按照《天津市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三)》“。临时污水处理综合服务费终止时间”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老厂)15万吨/日临时应急项目,暂定执行2.13元/立方米污水处理综合服务费单价,原2.32元/立方米临时污水处理综合服务费单价自动终止,此前已经执行的临时综合服务费价格不再做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