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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征求意见:拟规定期货公司开展互联网营销活动不得与其它业务活动混同

格隆汇1月10日|证监会起草了《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界定营销范围。明确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营销活动,是指通过互联网对期货经纪业务进行商业性宣传推介的活动;规定期货公司开展互联网营销活动不得与其它业务活动混同;涉及期货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的,应当遵守期货交易咨询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