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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避免“卸责式”检查倾向,防止“查了就免责、不查就追责”的错误观念
格隆汇1月7日|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1月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行政检查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对于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既要通过检查来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也要通过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但是在实践当中,确实存在着该查的没有查、不该查的又去乱查这些问题。因此,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各项措施的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好行政检查的“度”。要注意避免“卸责式”检查的倾向,防止“查了就免责、不查就追责”的错误观念,行政执法主体要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要求,在开展检查时,要真正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既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保证必要的检查能够有效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