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4日|据潇湘晨报,新加坡试点四天工作制,实施情况如何?去年12月1日,新加坡发布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这套原则鼓励雇主通过正规流程,评估雇员提出的灵活工作安排需求,比如是否可以尝试四天工作制。如果员工提出申请,雇主需在两个月内进行回应,如果雇主拒绝履行,则需要提供明确的书面理由。
不过,这一指导原则无法律约束力,并没有要求雇主一定要为员工提供灵活工作安排的选项。大多数雇主在接到员工的书面申请后,以增加成本、不利于生产或不可行为由,拒绝批准员工的申请。根据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的调查,95%的雇主表示现阶段不会实行四天工作制。究其原因,不少企业担心减少工作天数会影响生产力,特别是中小企业,更倾向于灵活安排,比如远程办公或弹性工时。
而新加坡的法定工作时间是每周44小时。很多新加坡本地公司为5天半工作制,即周一到周五全天(8小时)及周六上午(4小时)。也有不少公司(多为外国公司)采取5天制,但每天的工作时间接近9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