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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印发《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格隆汇1月3日|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近日国家医保局编制印发《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563项技术规范项目映射整合为125项。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省医保局结合实际做好对接落实,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由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