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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微信管理不当,安徽证监局对万和证券安徽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格隆汇1月3日丨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企业微信管理不当,部分外部人员被认证为分公司员工并建群荐股,反映出你分公司合规管理覆盖不到位。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