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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修订发布

格隆汇12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对已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在本市使用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包括进口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实施办法》相应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