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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出台五项公积金新政 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

格隆汇12月28日|安徽省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7日发布五项新政,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等,均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缴存人家庭首次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住房首付比例调整为:建成10年内(含)的存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建成10-20年内(含)的存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建成20-30年内(含)的存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此外,经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时间,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