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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

格隆汇12月27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实施自律管理。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为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不代表对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执业能力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