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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格隆汇12月23日|据海南日报,《海南省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二十条措施》已正式印发,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在强化权益保障方面,《措施》明确将新就业群体纳入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范围和职业伤害保障范围,并健全新就业群体诉求办理机制,建立新业态行业性、区域性涉及劳动者权益集体协商机制,同时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