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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立生育补贴制度 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格隆汇11月20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海南省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指导市县做好政策衔接,积极稳妥抓好落实。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多渠道加大普惠托育服务项目投资,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拓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功能,率先在海口、三亚、儋州试点镇街社区“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全覆盖。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探索将国有闲置场所用于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区按照容纳人口,对普惠托育场所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