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快讯详情

苏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每套不超过70㎡ 不得上市销售或者变相销售

格隆汇11月17日|为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近日编制了《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11月28日。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原则上每套(间)建筑面积不超过70㎡。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者骗取优惠政策。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主要通过新建、改建和存量纳入三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