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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总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得为金融机构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 不得为各类机构违规提供融资

格隆汇1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资产应严格遵循真实性、洁净性原则,通过尽职调查、评估估值程序客观合理定价,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转移。不得为金融机构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不得为各类机构违规提供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