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快讯详情

成都今起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政策

格隆汇10月15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日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有效期3年。《通知》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