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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住房商业贷款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

格隆汇10月8日|福建省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在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方面,《通知》明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通知》提出本市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按照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所在区的住房套数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