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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免征关税政策

格隆汇9月18日|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严重阻碍两岸经贸合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