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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总局:鼓励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

格隆汇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大汽车金融服务,支持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和经营汽车金融业务的财务公司加大对市政交通企业的融资支持,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降低汽车消费门槛。

鼓励丰富汽车金融产品供给,在车辆置换环节向消费者提供置换车接续贷等金融服务,适当减免提前还款违约金,支持汽车以旧换新;鼓励加强与汽车厂商的合作力度,争取贴息支持,提升消费者获得感;鼓励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加大对二手车市场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