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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格隆汇9月4日|拓日新能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3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部分研发支出未达到资本化条件、部分固定资产不具备确认条件,上述会计核算不规范影响业绩预测的准确性,导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陈五奎、总经理杨国强、财务总监余永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