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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南康区:房企可向政府回购配套人才房,转成商品房进行销售

格隆汇9月4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发布《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七条措施》,涉及阶段性购房补贴、生育家庭差异化购房补助、契税补贴、房票安置、“以旧换新”等。文件提出,允许配套人才住房转成商品房销售。允许规划未建、在建未交付的人才配套住房,保持原规划不变的情况下,开发企业按不低于土地成本加建设成本的价格进行协商,向政府进行回购,转成商品房进行销售,回购款可一次性付清和分批分套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