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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2万元 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格隆汇9月3日丨《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其中提出,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 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