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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尹飞: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不会加重业主负担

格隆汇8月25日丨在8月23日上午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目前,上海等22个城市正在试点,试点的重点是政府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尹飞指出,房屋与普通商品相比,其生命周期较为漫长。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保障房屋安全与正常使用,必然会出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维修乃至更换、重建的费用。这类费用,就可以称作“房屋养老金”。

尹飞表示,目前制度设计中涉及的房屋养老金,仅限于城市规划区内、以区分建筑物形式存在的住房。此类费用,传统上主要通过两个途径解决:一是在保修期内,依合同由建设单位承担;二是在保修期之外,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物上负担由所有权人承担的原理,该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行承担。在区分建筑物中,就业主专有部分,应由业主自行承担;对于共有部分,则应当由业主共同承担。对于区分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维修资金,由于涉及众多业主,其筹集和使用、管理也应由业主共同进行,因此需要建立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物业管理条例》均对由业主筹集的维修资金相关制度进行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也陆续发布规章,系统规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

尹飞指出,这次建立的房屋养老金制度,主要是使用公共资金、建立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目前,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的款项来自于公共资金,按照“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地方政府探索资金筹集渠道。因此,此次建立的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不会加重业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