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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格隆汇8月19日丨韵达股份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张晓荣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执业违法行为中的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张晓荣自2023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该行政处罚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