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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万家地方金融组织将进入三年“最严监管期”

格隆汇8月14日|据财联社,从多位地方金融机构和相关知情人士处了解到,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监管部门正着手未来三年对地方金融组织进一步清理和强化监管,相关要求已下发到省级机构。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清理整顿政策较以往更为彻底和严格。核心进一步明确了对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典当、担保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同时,对前期的金交所、伪金交所等的处置清理也有具体要求。未来三年时间,总体要求地方金融组织总量不得新增、严格跨省经营,并以加强监管存量组织、坚决清退不合规机构为主。知情人士指,政策一旦落地,将会减少相当数量的地方金融机构。有统计显示,全国“7+4”类地方金融组织总量至少已超3万家,其中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的数量最多。